| 覆附錄:是否要守安息日
以下是回覆上水平安福音堂余仕揚傳道把我們列為異端的其中一篇文章:附錄:是否要守安息日
回覆如下:
- 互聯網上流傳一個名為「真理天城」的教派網頁,主張基督徒必須要遵守「被遺忘的第四誡」,要奉行守安息日。按照猶太曆法,安息日是指一星期的第七日,由星期五的黃昏開始,至星期六黃昏為止。但傳統教會都慣以守「主日」來代替在安息日聚會,這教派卻主張基督徒守安息日才符合誡命的要求,若以主日替代就不合乎聖經真理。這教派對安息日的一些理解是我所認同的,例如神早在創世時和人未犯罪之前已經設立第七日,又將守安息日列入十誡中(參創二1-3,出二十8-11),是要舊約時代的人在第七日停止工作,視之為聖日來記念和敬拜造物主。然而我們所關注的是,活在新約時代領受了耶穌基督救恩的聖徒,是否仍然要在第七日遵守安息日的誡命?是否仍然規範於安息日聚會敬拜,不能以「主日」或其他日子來替代?更重要的問題是,不遵守安息日是否會威脅聖徒的救恩?「真理天城」認為有足夠「聖經憑據」要求基督徒仍然要守安息日,我認為以下他們所列出的幾個「聖經憑據」都不足以成立他們的結論。
- 基督沒有塗抹第四誡?「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二13-17)本來保羅是教導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不再須要遵守安息日等律例,「真理天城」卻有以下的解釋:「以上的經文提到不需要遵守的是以色列人律法中的節期安息日,並不是指十誡中的第七日安息日,神特別將第四誡放進十誡裡,是代表永恆,是罪的定義。所以我們不用守的是指以色列人那些屬影兒的律法,並不是指十誡,因為違背十誡就是罪。」其實守安息日不單只是十誡之一,也是律法的一部份,而且保羅明確列出「安息日」是基督「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的其中一項,「真理天城」卻畫蛇添足硬要說什麼「節期」的安息日與「十誡」的安息日有所分別。保羅清楚表明,既然基督是律法所預表的形體,已經成全了律法,屬影兒的規條就不再在救恩的層面上規範我們,因救恩是藉著信心而得的恩典,不用再加上行為才能得救,免得有人自誇,正如保羅在第18中繼續說:「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 不守日還是要守日?「真理天城」認為羅馬書十四5-6應補上遺漏的一句:「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不守日的人,是為主不守的〕…。」既是這樣,保羅就明確教導,遵守節日時令與否都不再與誡命或救恩有關,只要是出於為主而做的正確動機,各人怎樣決定都是美事。然而,這教派卻用嘗試馬太福音十二5來廢掉保羅的用意,說:「以上第 6節的經文補上了許多聖經譯本遺漏了的一句『不守日的人,是為主不守的。』,意思與『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也是沒有罪』是一樣的。」這根本與保羅所討論的上下文拉不上關係,保羅根本沒有提及祭司和聖殿等事宜。這教派為要否認保羅說不用守日(包括安息日)的明確教導,才東拉西扯一些毫無相干的經文來勉強赴會。一方面他們強調遺漏的「不守日」,另一方面又堅持「要守安息日」,究竟是要與否呢?他們無理的堅持導致十分混亂的解釋。
- 耶穌和使徒也守安息日?這教派指出耶穌和使徒們既然都在安息日到會堂敬拜、講道和服事,就見證基督徒仍然要遵守這誡命,因為「主已給我們作了榜樣」,又如「保羅,一個負責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使徒,到每一個地方的教會,每逢安息日都到會堂敬拜、講道、做主工。」其實,耶穌和使徒們都是猶太人,在安息日敬拜是自然不過的事,但不代表外邦基督徒也必須要在安息日聚會。而且當時最方便傳福音的日子就在安息日,因為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必到會堂聚會,耶穌和使徒就可以在那些談道和服事,勸人歸主。換言之,他們遵守安息日的目的是為民族傳統和傳福音的方便,不是出於遵行誡命或害怕沒有在安息日聚會就等於犯罪,因為後來外邦人居多的教會都轉移至在主日聚會:「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十六1-2)保羅向加拉太和哥林多眾教會都作出同樣的吩咐,就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主日)都要在聚會中收集給耶路撒冷教會的慈惠捐獻。保羅在外邦人教會特羅亞也是於星期日聚會:「…五天到了特羅亞,和他們相會,在那裡住了七天。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徒二十6-7)可見在使徒時代,外邦教會已經慣常在主日聚會,沒有證據指出使徒強行教會遵行猶太人的聚會時間,反而表現出在主日聚會的接受和認同。再者,「主日」更成為教會的專有名詞,如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一10),似乎對初期教會而言,主日是一個很被重視和記念的日子,最明顯的解釋是基督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太廿八1,可十六9,路廿四1,約二十1),基督徒就稱之為「主的日子」(the Lord’s day),在此日來記念主的復活,漸漸就取代了在安息日聚會的傳統。約翰也特別強調從復活主得啟示的日子是「主日」,可見主也特別選擇在主日向約翰啟示,似乎已取代了安息日的重要地位。
- 外邦人遵守安息日?這教派引述以賽亞書五六6指外邦人也奉行安息日:「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明顯這是指在舊約時代、耶穌仍未降生之前,外邦人若要跟隨猶太人的神耶和華的話,當然是要像猶太人一樣以遵行律法來持守神的約。但基督降世成全了律法,用寶血立了新約之後(太五17,路廿二20),安息日就不再成為持守新約的規範,外邦人也轉移至在主日聚會(參上文)。
- 聖經預言安息日被更改?「真理天城」又指「根據教會歷史,在主後364年,老底嘉會議將崇拜神的日子從第七日安息日改為第一日太陽日Sunday星期日,又稱星期日為主日,這是人擅妄更改神誡命的作為。」他們說這是應驗但以理書七25,說有人會「改變節期和律法」的預言。如上文所述,「主日」的名稱和聚會習慣早已在使徒在世時的第一世紀出現,根本與二百多年後的老底嘉會議和「太陽日」的名稱沒有關係。
- 新天新地的安息日?「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六22-23)「真理之城」從這舊約經文引申說:「安息日的設立既與獻祭無關,是讓人紀念神的創造大工,所以安息日是持續至新天新地的日子的。」其實經文不單只提及「安息日」,也講到「月朔」,然而,新約啟示錄更加清晰和直接描述新天新地的景象,指出那從天而降的新城是「…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廿一23, 25)試問沒有日月和晝夜的更替,又何來計算月朔和安息的日子呢?何況上文已交代,保羅已指明這兩日等律例都是指向基督的預表而已:「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從這新約的亮光,可見將來每一日都算是安息日和月朔,因為我們在永世裡惟一所做的,就是每時每刻都在享受那息了世上勞苦的安息(太十一28-29),又敬拜神和記念祂的創造和拯救。既然基督已成就了安息日的實意,就稱為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可二28)。可見基督徒不應再拘泥於安息日的指定時間,乃要著眼於其預表意思,就是在基督裡敬拜神和享安息的精義,這是由我們信主重生開始就可以每時每刻經歷的恩典,不再是一星期才遵守一次的誡命。
回覆:基督沒有塗抹第四誡?「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歌羅西書二13-17)本來保羅是教導凡相信耶穌基督的人都不再須要遵守安息日等律例,「真理天城」卻有以下的解釋:「以上的經文提到不需要遵守的是以色列人律法中的節期安息日,並不是指十誡中的第七日安息日,神特別將第四誡放進十誡裡,是代表永恆,是罪的定義。所以我們不用守的是指以色列人那些屬影兒的律法,並不是指十誡,因為違背十誡就是罪。」其實守安息日不單只是十誡之一,也是律法的一部份,而且保羅明確列出「安息日」是基督「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的其中一項,「真理天城」卻畫蛇添足硬要說什麼「節期」的安息日與「十誡」的安息日有所分別。保羅清楚表明,既然基督是律法所預表的形體,已經成全了律法,屬影兒的規條就不再在救恩的層面上規範我們,因救恩是藉著信心而得的恩典,不用再加上行為才能得救,免得有人自誇,正如保羅在第18中繼續說:「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余仕揚沒有理會過,沒有理解過,沒有領受過「為何創世的第七日安息日被 神以指頭寫在十誡上,而其餘的節期安息日卻被 神吩咐摩西寫在律法書上!」他是先入為主去輕看第四誡第七日安息日的重要性,但 主神卻是把「第七日安息日」與「節期安息日」以不同的方式去對待及處理的。
- 哥林多前書7章
-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 神的誡命就是了。
這節經文可以清楚區分摩西律法中的割禮與守 神的誡命是兩回事來的,受不受割禮算不得甚麼,要緊的是守 神的誡命,余仕揚對以上這節經文毫不理會。反而去說別人畫蛇添足,其實是他自己不認識這經文中的真理,也不理會,不理解,不領受 神對兩種律法的心意與分別!難度十誡其餘九誡都不是影兒?唯獨第四誡是影兒?
- 歌羅西書2章
-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you)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
- 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有礙於我們的字據,把他撤去,釘在十字架上。
- 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擄來,明顯給眾人看,就仗著十字架誇勝。
- 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以上歌羅西書談及的是有一種用來攻擊基督徒的律例被撤去,釘在十字架上。用心想想,連十誡也被撤去嗎?還是如余仕揚所說唯獨「十誡裏的第四誡」加「摩西的律法」被撤去?以上第16節是環繞以上經文談及的那種律法的例子:「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這不是在談及十誡的內容,而是在談及摩西律法書上猶太人的律例。難度十誡是影兒?今天可以殺人,可以姦淫?所以是我們畫蛇添足,還是他斷章取義?
余仕揚也不明白真正的信心,因信稱義的信心!我們的信心是膚淺的信心,還是真正的信心:
- 雅各書2章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的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 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神的朋友。
-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余仕揚無視「聖經」雅各書中對真正的信心的解說,以下這間老底嘉教會的人也信 耶穌,但是 耶穌已被趕在門外,他們也滿身罪污,赤身露體:
- 啟示錄3章
-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天使(angel),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說:『
-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
- 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 我必從 我口中把你吐出去。
- 你說:我是富足,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卻不知道你是那困苦、可憐、貧窮、瞎眼、赤身的。
- 我勸你向我買火煉的金子,叫你富足;又買白衣穿上,叫你赤身的羞恥不露出來;又買眼藥擦你的眼睛,使你能看見。
- 凡我所疼愛的,我就責備管教他;所以你要發熱心,也要悔改。
- 看哪, 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
- 得勝的,我要賜他在我寶座上與我同坐,就如我得了勝,在我父的寶座上與他同坐一般。
- 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凡有耳的,就應當聽!
他們不是 神的教會嗎?他們都信 耶穌,但是他們充滿罪污,赤身露體, 主被他們這些以為自己已經因信稱義的基督徒趕在門外,他們還以為自己一樣不缺。他們若不悔改,必被 主耶穌吐出來,這個也是余仕揚視而不見的真理。
回覆:不守日還是要守日?「真理天城」認為羅馬書十四5-6應補上遺漏的一句:「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守日的人,是為主守的;〔不守日的人,是為主不守的〕…。」既是這樣,保羅就明確教導,遵守節日時令與否都不再與誡命或救恩有關,只要是出於為主而做的正確動機,各人怎樣決定都是美事。然而,這教派卻用嘗試馬太福音十二5來廢掉保羅的用意,說:「以上第 6節的經文補上了許多聖經譯本遺漏了的一句『不守日的人,是為主不守的。』,意思與『祭司在殿裏犯了安息日也是沒有罪』是一樣的。」這根本與保羅所討論的上下文拉不上關係,保羅根本沒有提及祭司和聖殿等事宜。這教派為要否認保羅說不用守日(包括安息日)的明確教導,才東拉西扯一些毫無相干的經文來勉強赴會。一方面他們強調遺漏的「不守日」,另一方面又堅持「要守安息日」,究竟是要與否呢?他們無理的堅持導致十分混亂的解釋。
是余仕揚不能領受,還是別人十分混亂?所以我們在這裏再分享一次:
- 馬太福音12章
- 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
- 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is one)比殿更大。
- 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
- 因為 人子是安息日的 主。
舊約已有記載祭司在聖殿犯安息日是無罪, 主耶穌指出 祂比殿更大, 祂也是安息日的 主,在新約,我們也是祭司的身份:
- 彼得前書2章
-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所以我們作為祭司在「比殿更大的 主耶穌裡」犯安息日是沒有罪的,問題是祭司因何而犯安息日?他們犯安息日勞碌工作的時候是在「殿中」的,是在做服侍 神的工作,他們在聖殿勞碌,所以不算罪,是為 主的。祭司在安息日並不是為世事勞碌,而是為 主的事勞碌。
- 羅馬書14章
- 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裡要意見堅定。
- 守日的人,是為 主守的;不守日的人(and he that regardeth not the day),是為 主不守的(to the Lord he doth not regard it);吃的人,是為主吃的,他感謝神;不吃的人,是為主不吃的,也感謝神。
- 我們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活,也沒有一個人為自己死。
- 我們若活著,是為 主而活;若死了,是為 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
以上經文也是談及這個在 主裡為 主而做一切事情的道理,為 主的話,一切也是可行的,其實道理很簡單。
回覆:耶穌和使徒也守安息日?這教派指出耶穌和使徒們既然都在安息日到會堂敬拜、講道和服事,就見證基督徒仍然要遵守這誡命,因為「主已給我們作了榜樣」,又如「保羅,一個負責傳福音給外邦人的使徒,到每一個地方的教會,每逢安息日都到會堂敬拜、講道、做主工。」其實,耶穌和使徒們都是猶太人,在安息日敬拜是自然不過的事,但不代表外邦基督徒也必須要在安息日聚會。而且當時最方便傳福音的日子就在安息日,因為猶太人和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必到會堂聚會,耶穌和使徒就可以在那些談道和服事,勸人歸主。換言之,他們遵守安息日的目的是為民族傳統和傳福音的方便,不是出於遵行誡命或害怕沒有在安息日聚會就等於犯罪,因為後來外邦人居多的教會都轉移至在主日聚會:「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林前十六1-2)保羅向加拉太和哥林多眾教會都作出同樣的吩咐,就是「每逢七日的第一日」(主日)都要在聚會中收集給耶路撒冷教會的慈惠捐獻。保羅在外邦人教會特羅亞也是於星期日聚會:「…五天到了特羅亞,和他們相會,在那裡住了七天。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徒二十6-7)可見在使徒時代,外邦教會已經慣常在主日聚會,沒有證據指出使徒強行教會遵行猶太人的聚會時間,反而表現出在主日聚會的接受和認同。再者,「主日」更成為教會的專有名詞,如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一10),似乎對初期教會而言,主日是一個很被重視和記念的日子,最明顯的解釋是基督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太廿八1,可十六9,路廿四1,約二十1),基督徒就稱之為「主的日子」(the Lord’s day),在此日來記念主的復活,漸漸就取代了在安息日聚會的傳統。約翰也特別強調從復活主得啟示的日子是「主日」,可見主也特別選擇在主日向約翰啟示,似乎已取代了安息日的重要地位。
留意余仕揚這一句:「換言之,他們遵守安息日的目的是為民族傳統和傳福音的方便,不是出於遵行誡命或害怕沒有在安息日聚會就等於犯罪。」這是他自己的推斷,一下子的推斷便得出結論胡說使徒們其實已經不遵守第四誡第七日的安息日了。以下便是外邦人也在安息日聚會的例子了:
- 使徒行傳16章
- 從那裡來到腓立比,就是馬其頓這一方的頭一個城,也是羅馬的駐防城。我們在這城裡住了幾天。
- 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我們就坐下對那聚會的婦女講道。
- 有一個賣紫色布疋的婦人,名叫呂底亞,是推雅推喇城的人,素來敬拜神。她聽見了, 主就開導他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
以上這個是外邦人的地方,他們也是外邦人,他們為何也在安息日聚會?余仕揚是故意,還是不小心忽略以上的經文。
- 哥林多前書16章
- 論到為聖徒捐錢,我從前怎樣吩咐加拉太的眾教會,你們也當怎樣行。
- 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
以上的經文其實談及各位信 主的人要在七日的第一日把錢抽出來留著,免得保羅來的時候現湊,如果照余仕揚所說,當時甚麼東西都仍遺留了猶太人的文化與習慣,那麼他們該在七日的第一日已經開始返回自己世上的工作位置,所以便在這日抽出金錢來留著,因為這是他們作世上工作的日子。而且這節經文由此至終並沒有談及基督徒們在這日聚會的,只是叫他們在這一日抽錢出來留著,只是余仕揚「認為」是在談及聚會,而我們也可以看到這裏他們不會稱呼「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的,這裏加拉太教會既已成立,為何仍不稱呼為主日?
余仕揚這句也是他自己的個人見解:「可見在使徒時代,外邦教會已經慣常在主日聚會,沒有證據指出使徒強行教會遵行猶太人的聚會時間,反而表現出在主日聚會的接受和認同。」
- 使徒行傳2章
- 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
- 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
- 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的在殿裡,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
以上的經文看到其實信 主的人天天都可以聚會,都可以擘餅的。余仕揚所引用的以下經文只是個別一個於七日的第一日聚會的例子而已:
- 使徒行傳20章
- 七日的第一日,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就與他們講論,直講到半夜。
- 我們聚會的那座樓上,有好些燈燭。
- 有一個少年人,名叫猶推古,坐在窗臺上,困倦沉睡。保羅講了多時,少年人睡熟了,就從三層樓上掉下去;扶起他來,已經死了。
- 保羅下去,伏在他身上,抱著他,說:你們不要發慌,他的靈魂還在身上。
- 保羅又上去,擘餅,吃了,談論許久,直到天亮,這才走了。
再一次,以上的經文仍沒有將「七日的第一日」稱為「主日」,為甚麼?
此外,余仕揚也說:「再者,「主日」更成為教會的專有名詞,如約翰說:「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啟一10),似乎對初期教會而言,主日是一個很被重視和記念的日子,最明顯的解釋是基督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太廿八1,可十六9,路廿四1,約二十1),基督徒就稱之為「主的日子」(the Lord’s day),在此日來記念主的復活,漸漸就取代了在安息日聚會的傳統。約翰也特別強調從復活主得啟示的日子是「主日」,可見主也特別選擇在主日向約翰啟示,似乎已取代了安息日的重要地位。」
以上的經文的主日的英文是Lord's day,而為何偏偏到啟示錄便稱呼「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留意的是聖經從來沒有把「七日的第一日」等同於「主日」的,是因為今天教會習慣了而認為啟示錄1章10節的「主日」就是他們今天的星期日,「七日的第一日」,按英文翻譯啟示錄1章10節:
- 啟示錄1章
- I was in the Spirit on the Lord's day, and heard behind me a great voice, as of a trumpet,
如果翻譯成中文,也可譯作「我的靈在 主的日子」,再看看以下的經文:
- 啟示錄17章
- 我被 聖靈感動,天使帶我到曠野去,我就看見一個女人騎在朱紅色的獸上;那獸有七頭十角,遍體有褻瀆的名號。
- So he carried me away in the spirit into the wilderness: and I saw a woman sit upon a scarlet coloured beast, full of names of blasphemy, having seven heads and ten horns.
In the spirit into the wilderness,這和啟示錄1章10節的用字「in the spirit」是相同的,約翰之後便去到曠野。所以啟示錄出現的「主日」,其實準確的翻譯該是「 主的日子」,是 主的大日,所以我們在啟示錄才會看見所謂的「主日」一字,而在其他新約書信,甚至教會已經出現的時候,都依舊稱呼「七日的第一日」為「七日的第一日」。
以下再列出一些所謂的「主日」,即 主的日子的經文,「Lord's Day」在英文語法上是等同於「Day of the Lord」的:
- 約珥書2章
- 你們要在錫安吹角,在我聖山吹出大聲。國中的居民都要發顫;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將到,已經臨近。
- Blow ye the trumpet in Zion, and sound an alarm in my holy mountain: let all the inhabitants of the land tremble: for the day of the LORD cometh, for it is nigh at hand;
- 耶和華在他軍旅前發聲,他的隊伍甚大;成就他命的是強盛者。因為耶和華的日子大而可畏,誰能當得起呢?
- And the LORD shall utter his voice before his army: for his camp is very great: for he is u that executeth his word: for the day of the LORD is great and very terrible; and who can abide it?
- 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耶和華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
- The sun shall be turned into darkness, and the moon into blood, before the great and the terrible day of the LORD come.
看以上經文所形容的「 主的日子」,確實和啟示錄所談及的情況是一樣的。
最後補充,如果「主日」已取替「安息日」,為何在新約教會時代之後的新天新地,安息日仍舊是一個重要的日子?主日去了那裏?
- 以賽亞書66章
- 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
-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 他們必出去觀看那些違背我人的屍首;因為他們的蟲是不死的;他們的火是不滅的;凡有血氣的都必憎惡他們。
回覆:外邦人遵守安息日?這教派引述以賽亞書五六6指外邦人也奉行安息日:「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我約的人。」明顯這是指在舊約時代、耶穌仍未降生之前,外邦人若要跟隨猶太人的神耶和華的話,當然是要像猶太人一樣以遵行律法來持守神的約。但基督降世成全了律法,用寶血立了新約之後(太五17,路廿二20),安息日就不再成為持守新約的規範,外邦人也轉移至在主日聚會(參上文)。
以賽亞書56章的經文真的是談及 耶穌降生之前嗎?留意3章之前,以下以賽亞書53章對 主耶穌基督的來臨的預言:
- 以賽亞書53章
- 我們所傳的(或譯:所傳與我們的)有誰信呢?耶和華的膀臂向誰顯露呢?
- 他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乾地。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他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慕他。
- 他被藐視,被人厭棄;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他被藐視,好像被人掩面不看的一樣;我們也不尊重他。
-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
-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或譯:他受欺壓,卻自卑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
- 他從牢獄審判被奪去(He was taken from prison and from judgment),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 耶和華卻定意(或譯: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譯: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 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過了53章對 基督的預言,才到第56章的預言:
- 以賽亞書56章
- 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 我的救恩臨近, 我的公義將要顯現。
- 謹守安息日而不干犯,禁止己手而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便為有福。
- 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不要說:耶和華必定將我從他民中分別出來。太監也不要說:我是枯樹。
-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那些謹守我的安息日,揀選我所喜悅的事,持守我約的太監,
- 我必使他們在我殿中,在我牆內,有記念,有名號,比有兒女的更美。我必賜他們永遠的名,不能剪除。
- 還有那些與耶和華聯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愛耶和華的名,要作他的僕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原文是我)約的人。
- 我必領他們到我的聖山,使他們在禱告我的殿中喜樂。他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壇上必蒙悅納,因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
- 主耶和華,就是招聚以色列被趕散的,說:在這被招聚的人以外,我還要招聚別人歸併他們。
神的救恩臨近?! 神的公義將要顯現?!這是 耶穌之前的日子?而且為何以上經文特別提及外邦人要遵守安息日?割禮呢?割禮卻沒有提及?而且按以賽亞書卷尾部的預言,大多是順時序的,以上的經文談及的該是千禧年,而剛才也引用過的以賽亞書66章的經文也有談及於新天新地也是在安息日下拜的,如果在千禧年,在新天新地,安息日仍被重視,歸併 耶和華的外邦人仍要遵守第七日安息日,那麼為何今天余仕揚叫人不用遵守第四誡?余仕揚視以賽亞書66章的經文如不存在的一樣!
- 以賽亞書66章
- 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
- 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
這是 耶和華說的,不是余仕揚說的。
回覆:聖經預言安息日被更改?「真理天城」又指「根據教會歷史,在主後364年,老底嘉會議將崇拜神的日子從第七日安息日改為第一日太陽日Sunday星期日,又稱星期日為主日,這是人擅妄更改神誡命的作為。」他們說這是應驗但以理書七25,說有人會「改變節期和律法」的預言。如上文所述,「主日」的名稱和聚會習慣早已在使徒在世時的第一世紀出現,根本與二百多年後的老底嘉會議和「太陽日」的名稱沒有關係。
那請余仕揚解釋,為何今天許多基督教會仍存留著天主教會遺傳下來的「聖誕節」和「復活節」?還是這兩個異教節日又是使徒傳下來的?SUNday是太陽日,是來自天主教的。我們並不喜歡談及歷史,因為歷史也有機會被人用來更改的,唯獨 神話語大致上都相同,就算天主教與基督教的聖經也大致相同,而且 神的話語足夠去見證 祂的真理,問題是有人喜歡跟隨主流的傳統,而不跟隨 神的話語,像明顯的天主教徒一樣。余仕揚只不停拿著兩節「七日的第一日」的經文便去說「主日」已經在使徒時代出現,但卻從來沒有解釋過為何於新天新地仍有安息日!
回覆:新天新地的安息日?「耶和華說: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樣在我面前長存;你們的後裔和你們的名字也必照樣長存。每逢月朔、安息日,凡有血氣的必來在我面前下拜。這是耶和華說的。」(賽六六22-23)「真理之城」從這舊約經文引申說:「安息日的設立既與獻祭無關,是讓人紀念神的創造大工,所以安息日是持續至新天新地的日子的。」其實經文不單只提及「安息日」,也講到「月朔」,然而,新約啟示錄更加清晰和直接描述新天新地的景象,指出那從天而降的新城是「…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在那裡原沒有黑夜。」(啟廿一23, 25)試問沒有日月和晝夜的更替,又何來計算月朔和安息的日子呢?何況上文已交代,保羅已指明這兩日等律例都是指向基督的預表而已:「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西二16-17)。從這新約的亮光,可見將來每一日都算是安息日和月朔,因為我們在永世裡惟一所做的,就是每時每刻都在享受那息了世上勞苦的安息(太十一28-29),又敬拜神和記念祂的創造和拯救。既然基督已成就了安息日的實意,就稱為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可二28)。可見基督徒不應再拘泥於安息日的指定時間,乃要著眼於其預表意思,就是在基督裡敬拜神和享安息的精義,這是由我們信主重生開始就可以每時每刻經歷的恩典,不再是一星期才遵守一次的誡命。
依余仕揚所寫,看來他想廢掉以賽亞書66章23節的經文,說新天新地來敬拜 神的日子不是安息日。其實月朔是每一個月份的第一日,安息日是一星期的第七日,是 神的曆法中兩個恆常的日子,以賽亞書的經文可以指出新天新地仍有安息日,而主日則沒有出現過。以上的記載雖然出自舊約,但是指向新天新地的預言莫非也是舊的?不用理會的?看余仕揚的回應好像說:「是。」
- 啟示錄21章
- 我未見城內有殿,因主神─全能者和羔羊為城的殿。
- 那城內又不用日月光照;因有神的榮耀光照,又有羔羊為城的燈。
- 得救之人(them which are saved)的列國要在城的光裡行走,地上的君王必將自己的榮耀歸與那城。
- 城門白晝總不關閉,在那裡原沒有黑夜。
而以上啟示錄的經文,余仕揚又加進自己的意思:「試問沒有日月和晝夜的更替,又何來計算月朔和安息的日子呢?何況上文已交代,保羅已指明這兩日等律例都是指向基督的預表而已」
以上這句是多麼的謬妄?今天於南北極能計算日子嗎?
- 創世紀1章
- 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
- 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
- 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
- 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
- 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
- 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以上未有光體分畫夜的時候, 神不是已經計算了第一日、第二日和第三日嗎? 神自己的曆法, 祂沒有方法計算嗎?曆法是來自 神的,是 神定的,不是由人定的。
而余仕揚也從來無視過誡命的內容:
- 出埃及記20章
-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 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
-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耶穌確是安息日的 主,安息日的重點是 主耶穌,但 主耶穌要我們遵守第四誡第七日安息日,是因為要去記念 祂的創造,去在 祂的造物之工完成後所分別為聖的一天不做地上的工作,這和預表有何關係?沒有關係!不過如他的文章說到,他己把新天新的安息日廢去了,他無視以賽亞書66章23節的經文。
回覆:「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加五4)若有人仍要將新約的安息恩典視為舊約的誡命來遵守,以為比別人更為義,就犯了以行為替代基督代贖之功的大罪,必從主耶穌的救贖恩典中墜落,失去救恩。
由此至終余仕揚都沒有理會過,沒有理解過,沒有領受過 神為何把第七日安息日定為十誡的第四誡,並把十誡放進約櫃的心意,以及 神為何在未有以色列人之前己經把第七日分別為聖,直到新天新地,直到永遠,他以為遵守第四誡就是守摩西的律法,他是在犯 神的誡命,他也在教導別人去犯,是假教師一名!
- 雅各書2章
-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 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
-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余仕揚就是不犯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十」誡,卻犯第四誡第七日安息日,仍是成了犯律法的,若不悔改,將來會被 神以 祂的道德律法十誡於白色大寶座受審判。
- 彼得後書2章
- 從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來,將來在你們中間,也必有假師傅,私自引進被咒詛(damnable)的異端,連買他們的主他們也不承認,自取速速的滅亡。
- 將有許多人隨從他們邪淫的行為,便叫真道因他們的緣故被毀謗。
- 他們因有貪心,要用捏造的言語在你們身上取利。他們的刑罰,自古以來並不遲延;他們的滅亡也必速速來到(原文是不打盹)。
我們的 主是安息日的 主,余仕揚因為道理的謬妄而不承認這位安息日的 主, 耶穌,從「創世」到「永遠」都是第七日安息日的 主!而不是假冒的主日的主,別的耶穌。
|